关于改善我市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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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国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市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的建议收悉。我办高度重视,会同市教育局组织人员深入调研,分析主要问题,研究工作措施。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基本情况 (一)核编标准。按照有关要求,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核定由省里统一标准组织核定,核定情况需报省政府审批或备案。我市先后于2002年、2011年两次组织对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核定。2011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44号)要求,我市共核定编制16575名。 (二)核编情况。我市中小学现有在校学生数22.2万人,比2002年核编时的在校生数34.8万人减少12.6万人,减少36%;比2011年核编时的在校生数23.7万人减少近1.5万人,减少6.3%。如重新核定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话,全市又将减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1500名左右。截止2014年底,我市教职工超编比例为32%,为全省最高。若按现有学生数核编,我市教职工超编比例将达到43%。 (三)解决超编的主要做法。一是利用政策,挖掘编制。将学校管理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占教职工的比例由政策规定的9-15%调整为高中和初中按5%、小学按3%的比例掌握;争取政策对全市中小学均按特殊规定的上限5%核增教师编制。二是多种渠道,调剂编制。以市直为例,2013年,从编制总量内调剂了部分编制用于充实一中海北班的教师力量。今年初,对卫生系统选派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全部不办理编制转移手续,继续占用卫生系统编制。三是区分情形,补充教师。对超编严重的区市,按照“退三进一”或“退二进一”的比例区别对待;对学生数增长迅速、教师短缺、供求矛盾突出的中心城区,按照“退一进一”或“退一进二”的比例安排招聘计划。2011-2015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共招聘2099名。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中央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李克强总理承诺“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省政府明确“机构编制不得突破2012年底总量基数”,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已成不能逾越的红线。为此,下步重点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一步盘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在不突破现有总量的基础上,重点倾斜教育领域,最大限度满足教育事业发展。 二是进一步用好现有教师资源。针对现各中小学普遍存在的不任课教师比例偏高、任课教师课时安排不合理、教师学科分配不均衡等问题,督促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标准设置任课教师、兼职教师人均周课时,将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教师改为兼职,并逐步清理借调人员。大力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降低工勤人员比例。同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政策,按照省里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近几年,我们根据超编人数、自然减员等情况,对学校教职工招考给予了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下一步,根据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超编情况,重点研究拟定追加用编进人计划,通过部分调剂方式,缓解因学生数增加造成的编制不足问题;同时,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解决教师力量不足问题。 四是进一步加大督导落实力度。按照区别对待的方式,荣成、文登、乳山以解决超编为主,进一步严把进人关口,积极进行人员分流,压缩超编比例。临港区随学生数调整年度用编进人计划,一方面继续多出少进控制超编,一方面满足教学需求。环翠区、经区拿出今后五年中小学人数预测,根据预测趋势,提早做好编制储备、计划安排。为满足当前需求,可在环翠区、经区范围内,试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探索,编制内教师可以满足需求的,坚决不聘用编外教师。 感谢您对我市机构编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办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威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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