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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完善三个环节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
发布时间:2016-06-23 17: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编办 字号:[ ]

       按照省编办《关于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编办〔2016〕131号)要求,市编办做好“梳、录、审”三个环节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助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一是统一梳,规范国家级开发区在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照现行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组织国家级开发区梳理编制在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规范负责实施或受市级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并按实际权限进行分类,结合有关市直部门意见,剔除仅负责收材料的事项和由市级代为办理的事项,准确界定在办行政许可事项及其实施层级,形成了开发区在办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并按照省编办《关于实施地方标准〈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的通知》(鲁编办〔20I6〕104号)规范编码。

       二是精准录,源头把控导入事项信息。采取目录清单和事项信息分别管理的模式,各级各相关部门首先梳理填报事项目录清单,再行组织事项填报。根据省级平台建设标准要求,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全市统一的事项梳理填报标准,市县镇三级统一按照此标准组织事项梳理填报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市编办牵头,先组织对各区市中心管理办、编办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培训,然后分级负责组织政府各部门、单位的人员培训和事项梳理填报工作,确保录入信息与《山东省市、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要素内容一致。

       三是严格审,严把事项要素审核关口。由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抽调专人,与浪潮软件公司威海项目组人员共同组成审核小组,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对市直部门、单位填报的498个事项、5000余条信息进行审核。按照省编办“不得擅自拆分子项”的要求,驳回按审批环节擅自拆分事项46项,按照减环节、优服务、提效率的改革要求, 跟踪整改申请材料问题211处,平台流程和流程图问题185处,办理条件等其他要素问题87处,在原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基础上对审批环节和材料进一步精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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