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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今年第二次调整市级行政权力清单 削减29项行政权力事项
发布时间:2016-09-04 09: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编办 字号:[ ]

        日前,市政府下发通知,调整了市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部分权力事项,这是今年以来威海第二次调整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根据通知,此次承接了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8项,削减了包括15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在内的行政权力事项29项。

       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据了解,今年3月,市政府发文取消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项,委托县级实施1项,承接了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或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24项,按省规定增加了行政许可事项10项。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近日,我市又重点削减了一批对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管方面有直接影响的行政权力事项。

      此次对我市市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主要是承接落实中央、省相继取消、调整、下放的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在此次调整中,我市新承接了“主要表现地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审核”“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报废许可”等8项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或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在削减的29项市级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中,取消了包括“户外广告登记”“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等13项行政许可事项。此外,“食品生产许可(酒类中的白酒、食用酒精和其他食品类中的阿胶糕类产品)”等2项行政许可下放至县级相关主管部门。 据了解,修订后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清单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威海政务服务网公开。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将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做好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编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调整、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制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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