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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三条主线”完成需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公布工作
发布时间:2017-10-18 16: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编办 字号:[ ]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部署,威海市政府办公室于9月25日公布了《威海市政务服务事项需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保留涉及民政部门、人社部门等11个政务服务机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需由村(社区)开具的12项证明材料,可用于办理29项政务服务事项。

一是深入基层,实地调研。选择部分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期间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基层行”,调研前组织基层填写《可出具证明的事项清单》和《无谓的证明、盖章事项清单》,收集群众和企业日常生产生活中需要村(社区)开具的各类证明材料共207份,对照两张清单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摸清证明用途和要求开具的部门、单位,掌握基层真实感受和意见建议。以实地调研成果为基础,结合区市和有关部门摸排成果,得出证明材料底数,汇总当前需村(社区)开具的证明类材料共74项。

二是分类审核,归类分析。对汇总的村(社区)开具证明材料清单,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按照证明材料用途,将74项证明类材料细分为103个小项;按证明材料的需求单位,分为政府部门要求出具的和其他社会机构需要开具的两类;按证明材料设定依据层级,分为设定依据是法律法规规章、设定依据是规范性文件、设定依据是一般性文件和无明确依据四类。根据不同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审核重点,结合依据条款、证明内容和基层建议逐项提出保留、归并或取消意见,进而按是否为群众生产生活所必需、设定依据是否有明确规定进一步归类分析,明晰各项证明材料的前因后果。

    三是以点带面,形成合力。在摸底阶段,以市辖区环翠区作为排查重点,汇总清单后结合前期调研掌握情况集中市区两级力量进行梳理,待征求意见时调动各区市进行查漏补缺;在审核阶段,选取民政、人社等涉及证明材料较多的部门作为对接重点,融合省减证明材料专题培训要点,进一步统一清理规范过程中把握的原则标准;在定稿阶段,以省职能办提出的需注意问题和编印的工作辅导材料为参考重点,借鉴青岛、淄博等地已公布清单,结合本市基层反馈增减意见及理由,最终确定政务服务事项需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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