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试点建立履职清单制度,超深超内超细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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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威海市环翠区委编办依据部门“三定”规定、权责清单,选择部分部门试点建立履职清单工作制度,细化部门内部职责分工,实施内部流程再造,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一是提高认识,积极部署。为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提高行政效能,区委编办多次实地调研后起草了《关于试点建立履职清单制度的通知》,以编办、水利局、医保局和市场监管局为试点部门,着手建立履职清单制度。 二是明确目标,精准实施。按照建立部门履职清单的要求,各部门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统一、运行高效、人岗相适”的原则,对照“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逐项梳理各科室工作职责,进一步剖析、研究、细化,形成科室职责清单,使各项职责分工更加清晰明了。 三是细化流程,建立制度。根据科室职责清单,按照“一事一流程”的原则,对业务工作全面梳理分析,以流程图、网格图、表格、文字表述等多种形式明确工作流程,优化内部分工。下一步,区委编办将积极总结试点部门经验做法,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建立履职清单工作制度,全面推动机构职能“化学反应”“脱胎换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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