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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四减一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0-04-16 14: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委编办 字号:[ ]

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临港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办事堵点,全面推进“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增服务”,着力打造工程建设项目最简审批模式。

一、减事项。清理取消无用事项。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取消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建筑节能设立审查备案,改为与施工图文件设计审查有机融合;在施工许可阶段,取消消防设计文件备案等4项备案,取消6个无法律法规依据或取消后无实质影响的审批事项。精简前置审批事项。清理取消4项立项办理证明类材料,其中节能审查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改为项目开工建设前办理即可。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时,取消3个前置证明类事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减环节。突出一窗受理。整合原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环保等分散业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全流程办结。强化一链集成。按照“一次办好”要求重新优化流程,对每个办理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示范文本等进行规范,建立“人人看得懂、个个会办事”的一体化办事指南。实行合并办理。在施工许可办理过程中,将质量监督、安全报监深度整合到施工许可申报材料之中,所需材料从原来的13项简化为1项。取消“建筑工程安全报监”环节,整合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当中,材料从原来的14项精减为1项,极大提高了办理速度。

三、减材料。通过信息集成、一张表单、告知承诺等方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减少1/4,企业群众重复提交材料现象得到有效解决。信息集成,运用威海市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综合服务窗口接收整套申报材料,按事项类型拆分转发各相关审批部门并联办理,再由综合窗口统一核发出件,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一张表单。整合各阶段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合并取消同类项,一套材料内部流转,通过“一张表单”减少重复提交材料18项。告知承诺。编制公布节能审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等12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变事前审批为事前承诺,申请人按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直接做出审批决定,为项目审批开辟出一条快车道。

四是减时间。推行全面告知承诺制,提高告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审批条件和办理要求,申请人承诺其60个工作日内能够补齐申请材料并符合法定条件,先行进行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实现了从以往需21天审批办理完成到如今1天内收件办结的重大跨越。容缺预审受理,按照《威海市推进自我革命实施流程再造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工作方案》要求,对于深基坑或桩基施工的项目,推行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同步受理,施工许可即时办理,进一步加快建设单位开工速度,使开工时间至少提前1个月。先行模拟审批,采取主动对接、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的方式,在区级重点项目土地招拍挂期间,为项目提前规划申报材料,模拟审批流程,在取得相应手续后,马上转入正式审批,核发已先行模拟审批完成的许可证件。截至目前,共计为威海云福汇等3个重点项目减少了约100天的审批时长。

五是增服务。下沉服务,建立临港区“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QQ群”,跟进发布政策解读,密切关注企业诉求,及时解答基层疑问。实行项目审批进现场工作机制,对区内重点项目,审批人员入驻施工现场,帮助企业办理业务。“线上+线下”齐下沉,拓宽了交流服务渠道。贴心帮办,窗口服务人员担任代办员,为企业提供全程代办或某个事项、某个环节单独代办服务,通过精细化的“保姆式”服务,实现“政府代办”代替“企业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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