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委编办“三严三明”规范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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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荣成市积极支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服务领域的作用,有效破解了传统事业单位举办单一、用人机制不够灵活等问题。为规范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公益服务主体多元化,荣成市委编办多措并举,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严标准、明要求。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荣成市出台了《关于规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该类事业单位的登记范围、登记流程、登记事项及注意的问题,力促应登记的事业单位予以登记,同时杜绝不规范登记的情况。 二是严审核、明过程。荣成市委编办对于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提供的资料以审慎细致的工作态度严格审核,做到条件具备、要件齐全。设立登记除一般设立事业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外,还要求提交承诺事项证明、利用国有资产证明等材料,区别于国家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法人,对登记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必要时向威海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和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请示汇报,确保登记工作有理有据,稳妥推进。对因要件缺失暂时无法登记或变更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和指导工作;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存在个别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可与申请人签定书面承诺书,实行“容缺受理”。 三是严监管、明规范。荣成市把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范围,利用“信用荣成”平台强化事业单位信用约束。利用年度报告公示、变更登记等环节对事业单位登记工作进行监管和指导,及时监督事业单位资产损益变化情况和其在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情况,确保事业单位规范化运作。同时,通过“前期摸底、中间介入、后期跟进”,确保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能“进得来、管得住、出得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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