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三个导向完成“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自查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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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三定”规定落实落地落细,威海市委编办深入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坚持系统集成、流程再造,认真开展部门“三定”落实情况自查评估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机构改革成果,取得显著成效。 一、突出问题导向,全方位开展自查评估。威海市高度重视“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自查评估,将其作为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重要内容,市委书记、市长专题听取市委编办工作汇报,把自查评估和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委督查范围,统一部署安排,统一调度督导,统一检查验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全方位自查。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印发相关通知,将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及规范“属地管理”、完善权责清单等重点改革管理事项,全部纳入“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自查范围,认真评估部门机构设置、职责运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机构挂牌等方面落实情况,组织市县党政部门查摆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市委编办全面梳理汇总,建立问题台账,统筹研究分析,跟踪指导落实。二是全方位督查。市委编办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先后深入市县60多个部门、单位,对265项重点职责、428个内设机构有关情况开展针对性调研分析,细致了解“三定”规定落实情况,重点对职责交叉、机构融合等问题,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与部门一道研究破题路径。三是全方位整改。在认真自查评估和实地督查的基础上,市委编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同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二、突出结果导向,全方位整改提升。针对自查评估发现的挂牌不规范等面上问题,及时督促各部门抓好整改;针对个别部门之间职责边界划分不清晰、深度融合不充分,个别领域政事关系不顺畅,议事协调机构运转不高效等共性问题,认真开展研究分析,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系统集成抓好整改提升。 (一)进一步优化部门间职责分工。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先后明确城市建设管理、发展海洋经济、统筹水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涉及的23个部门、37项重要职责分工,打通部门协作配合的“堵点”。同时,创新制定部门职责分歧协商办法,明确协调范围、工作原则,建立由两办秘书长牵头、编办积极协调、部门主动协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履职分歧高效解决。今年以来,已协调解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国企信访、船舶安全生产监管等7个领域涉及16个部门职责分歧,有效推动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 (二)进一步优化部门内职责分工。选择整合力度最大、涉及人员最多的市场监管局等4个部门为试点,制定部门履职清单,推动部门内部优化协同高效。一是细化科室职责。依据部门“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对科室职责进一步细化、分解,实行工作清单化。对需要多个科室协同的工作,明确主办、协作关系,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内部人、岗、责对应匹配和有机统一。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根据科室职责清单,按照“一事一流程”的原则,全面梳理业务工作,逐项制定工作流程,完善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每一类决策、每一件具体工作的办理环节、要求,进一步优化内部流程。三是统一业务标准。根据工作流程,梳理部门请示、批复、业务报表等可重复使用、应用广泛的文本材料,制定规范化文本样板,确保业务工作“件件有依据”“事事有参考”“项项有标准”。4个试点部门共编制672项细化职责、159项科室分工、205项工作流程、301张流程图。 (三)进一步优化政事管理体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由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关系问题的意见》,从党的建设、干部管理、工作程序等9个方面进行了统一明确,加强代管事业单位的领导和管理。结合“三定”自查评估,梳理代管事业单位承担职能,研究拟定进一步规范代管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意见,明确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定位、事权划分,完善沟通衔接机制。同时,进一步梳理现有代管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功能定位和职责配置,对于和主管部门职能相近、任务相同、服务对象趋同的事业单位,拟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一并调整。 (四)进一步优化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按照“精简效能、从严控制”原则,加大清理规范力度。一是减存量。对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职能弱化、没有发挥作用的,予以撤销;对职能相近、工作任务重叠的,合并设置;对工作任务不需要市领导牵头、部门之间能协调推进的,调整为部门间议事协调机构。通过撤并整合,压缩议事协调机构138个,精简比例达51%。二是缩体量。针对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过多、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进一步精简压缩组成人员,明确主任1名、副主任1-2名,成员主要由牵头部门和承担具体任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配合、支持、保障部门不再列入,经梳理核对,共清理成员单位258个,确保设置精简化、运转效率化。三是控增量。为巩固清理规范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印发《关于规范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的通知》,明确其设立、调整、撤销等工作程序,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同时,统一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制度,明确职能定位,完善议事规则、工作细则,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提高议事能力和协调水平。 三、突出目标导向,全方位推动“三定”颗粒化。以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为目标,完善“两清单、一机制”,实施课题攻关,加快推进“三定”规定颗粒化,进一步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一是坚持系统集成,编制部门履职清单。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以“职责统一、优化协同、运行高效”为原则,编制部门履职清单,对照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细化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制定业务工作流程,优化内部分工,实现部门内部工作力量最大化、最优化,防止出现工作缺位、错位、越位等情况。同时,重点梳理部门请示、批复、业务报表等可重复使用、应用广泛的材料,制定标准化文本,推动部门内部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合理化。目前,已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市级政府部门履职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8月底前完成职清单编制工作。 二是坚持统筹协调,编制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全面梳理由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完成的职责事项,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理清部门主办、协办关系,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督促部门严格按照清单履行职责,拧紧责任链条,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4月份,已印发《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组织政府部门梳理、编制职责边界清单,6月底前完成。 三是坚持协同高效,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以优化协同高效为原则,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聚焦议事协调机构职责履行、职责边界事项办理和完成好共同承办事项,细化相关部门承担的具体任务,明确部门间支持配合方式,研究确定有关工作由牵头部门启动、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具体方式及程序步骤。4月份,已印发《关于做好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部门、职责边界事项牵头部门研究制定工作规则,目前,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细则基本完成,正陆续印发实施。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开展调研课题攻关。结合“三定”规定运行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机构编制调研年活动,发挥调查研究在科学决策、破解难题等方面重要作用,创新思路举措,提升改革管理水平。市县共确定攻关调研课题27项。目前,公共卫生管理、市县职责对应衔接、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等调研成果已完成,疾病预防、中医药管理、应急物资保障等领域调研工作正抓紧推进,9月底前完成。对优秀的调研成果,将积极推动转化为相关政策措施,切实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一批体制机制难题,更好地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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