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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委编办“一二三”工作法 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核查
发布时间:2021-10-30 09: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委编办 字号:[ ]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上级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部署安排,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完善机构编制数据信息,威海市委编办聚焦“四个突出”,确保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高效有序完成。

一、突出“细”字,制定一个“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精细拟定威海市委编委《关于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核查的实施方案》。一是明确具体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核查范围、核查内容及标准时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核查范围全面、内容详实、节点靠前。二是明确方法步骤。结合标准时点安排,梳理时间脉络,将核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三部分,其中实施阶段细又分为梳理自查、内部监督、集中审核、实地核实、数据报送等5个关键环节,具体明确细化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及操作方法。三是明确任务分工。明确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具体任务分工,在机构编制、领导配备、人员录用、工资审批、经费拨付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形成完整的工作链、审核链和责任链。

二、突出“精”字,组织两期“专门培训”。为提升核查工作水平,聚焦业务学习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以学代训的方式,推进核查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召开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讲解,部署安排机构编制核查和统计工作,对市直部门单位69名政工(人事)科长开展现场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讲解业务流程,明确目标任务,同时对核查和统计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现场辅导和解答。二是组织开展编办系统学习交流会。结合市委编办“双周学习”活动,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业务专题学习辅导,主要通过PPT放映、交流问答、主持人讲解等形式对各科室局具体业务人员进行辅导讲解,确保编制系统人员业务过硬、职责明晰、口径统一。

三、突出“实”字,建立三套“协调机制”。坚持“谁审核、谁盖章、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的约束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建立由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四部门组成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专班,制定《威海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协调机制》,由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担任联络员。集中对机构编制数据与领导干部配备、预算单位信息、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在职人员参保信息等进行逐一核对,实现四部门数据比对“一张表”。二是明确科室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编办内部科室局联动配合机制,制定《机构编制核查任务分工明细》,各科室局明确1名具体业务负责人员,负责相关机构编制业务审核、修改及反馈工作,充分发挥编办内部联动效应。三是创建工作调度交流群。组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调度微信交流群,成员覆盖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市直各类机关及事业单位,方便进行任务调度、业务交流、答疑解惑。同时,重点围绕近期部门反馈较为集中的12类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制定核查工作答疑明白纸,校准核查方向,规范数据指标,助推核查工作精准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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