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一二三”工作法 强化机关职能运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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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深入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路措施,扎实推动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全力推动部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一、聚焦主责主业,健全一个体系。围绕促进部门履职尽责、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体系。一是科学制定评估办法。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研究拟定《威海市市级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办法(试行)》,重点明确评估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环节,为开展职能运行评估提供了根本依据。二是合理设置评估指标。聚焦部门主责主业,突出部门服务大局的目标定位,研究拟定了《威海市市级机关职能运行评估指标(试行)》,建立职责任务完成、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流程管理、内部外部评价四大板块和40余项细化指标的评估指标体系,并逐项明确了评估方式。三是建立联动配合机制。建立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组织、督办督查、政务热线等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职能运行评估联动配合机制;同时,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对接,将职能运行监管纳入市级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标准,并配合完成2020年市级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中履职尽责和重点工作两项指标的考核工作。 二、聚焦深度融合,完善两张清单。一方面,编制公布履职清单。针对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内部融合不够、运转效率不高等问题,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组织编制履职清单,对部门内部工作任务进行条目化分解,逐项制定工作流程,理清科室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市级34个部门共细化分解389个科室、4928项职责任务,制定工作流程2709项,理清科室间职责分工1777项,进一步推动了部门深度融合、高效运转。另一方面,规范完善权责清单。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强化动态调整,建立周督导机制,每日登录监管账号,查看市县需动态调整事项,每周进行汇总督导,指导市县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等情况及时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建立批量调整督导机制,针对国家、省、市关于调整权责事项的文件要求,及时印发通知,督导部门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明确调整时限、调整方式等,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准确性、完整性,切实推动部门依单履职、协同高效。 三、聚焦履职尽责,实施三个改进。聚焦解决部门推诿扯皮、职责不清问题,与政府督查、12345政务热线密切配合,在全市集中开展“三问三查三改”活动。“三问”:问首问负责制为什么不能有效落实,问自身存在的问题为什么不能主动发现,问职责边界不清的问题部门为什么不能及时解决,深刻自查影响履职效能的原因。“三查”:查工作作风和责任担当,查被动应付和服务短板,查职责边界和机制梗阻,找准问题表现和症结。“三改”:一是改进服务流程。出台《威海市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规定》实施细则,建立群众事项分办平台,完善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增加首问负责制工作流程,及时高效办理群众诉求。二是改进督办方法。出台《群众反映热点问题责任倒查办法》,将办理情况纳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体系,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倒查溯源,剖析原因,问责追责,推动部门担当作为、扎实履职。三是改进联动机制。对群众诉求办理中涉及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事项,建立“裁判员”制度,由编办及时厘清界限,确保各类履职分歧高效解决、工作不断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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