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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2-04-01 12: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委编办 字号:[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全面理清部门职责边界,明晰镇(街道)职责任务,切实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系。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委编办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组织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狠抓工作落实。办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听取汇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检查。认真做好普法工作,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完善了领导干部讲座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机制,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各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作为工作主线,通过邀请上级领导授课、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抓好辅导解读、专题研讨和舆论宣传,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三是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打造机构编制大讲堂、机构编制双周学习会、政策解读分析会、年轻干部读书会“一堂三会”学习平台,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

二、构建依法履职制度体系,打造基层依单履职新格局。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治理法制化水平,市委编办以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镇(街道)建设的意见》为抓手,持续规范“属地管理”,明晰镇(街道)职责任务,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依法编制“两张清单”,明晰县镇职责分工。聚焦基层反映的县镇职责不清、协同不畅问题,自2019年开始先后编制公布3批次《县镇“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涵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等24个领域153项事项,逐条明确了县镇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市委编办在深入基层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市县镇三级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公布了《威海市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共189项,其中综合执法职责事项专门分类,共55项,占镇街总职责近30%,切实强化镇街执法依据,提升了镇街依法治理水平。二是整合优化“一个平台”,提升协同配合能力。实施“属地管理”数据平台优化提升工程,出台《关于依托网格化治理信息系统完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呼叫响应平台的指导意见》,整合区市12345热线、网格化、数字城管三大工作体系,建设统一的“属地管理”服务平台。县镇两级分别设立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负责具体事项的受理分办,并在镇街设置“呼叫员”,区市督查工作机构设置‘督办员’,区市职能部门设置“专管员”,完善“吹哨报到”工作机制,对不“响应”、迟“响应”或“响应”不作为的,由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负责或转交区市督查工作机构,责令整改并适时通报。三是健全完善“一套制度”,提升镇街履职话语权。建立健全县镇履职双向考评制度,镇街对县级职能部门的评价结果占被考核部门绩效考核权重的30%以上,对派驻机构履行职责评价占派驻机构考核权重的60%以上,变过去“上对下”单向考核为双向考核。建立清单事项动态管理和准入机制。规范清单管理制度,严把《清单》入口,清单事项始终以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市委市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从严从紧把握,确需纳入的,要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增减调整,严禁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自行交由镇街办理。

三、明晰部门职责边界,推动部门履职协同高效。坚持问题导向,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立足实际工作,开展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推动部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积极开展调研,建立工作台账。为理顺部门职责,提高部门履职效率,市委编办积极开展调研,主动联系12345热线、信访部门等,了解与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民生问题,及时沟通对接相关部门,并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流程图,填补了一大批新兴事项的监管空白。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根据部门提供的书面材料,市委编办查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通过自己找、部门报等手段搜集整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熟悉各部门及其各科室的主要职责和具体职责。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依据行业管理条例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合理界定多个部门的职责,厘清部门主办、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严格落实主管部门主体责任。三是固化调研成果,强化成果运用。将涉及部门职责边界事项材料集中整理,重点结合政府职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堵点和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在征求市司法局意见建议基础上,编制《部门职责边界事项一本通》,强化部门职责界定工作,建立部门间顺畅协调配合机制,推动部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质量。

四、强化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提升政府部门履职效能。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市委编办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将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督促各部门知责明责、担责尽责。一是健全指标体系。聚焦部门主责主业,设置职责履行、担当尽责、职能评价三个指标。其中,职责履行指标,主要由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本部门“三定”规定等,确定年度重点任务目标。担当尽责指标,主要针对部门有职不履、有责不尽、推诿扯皮等问题,明确扣分标准,突出日常监管;同时,将部门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其中,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职能评价指标,主要参照省级“三评”中的“市县评作为”的做法,采取定性评价、定量赋分的方式,由区市、开发区的党政领导和对口部门,采取“背对背”“点对点”的方式对市级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评价。二是优化监管流程。为突出监管工作的时效性、成效性,确保不流于形式,重点优化工作流程,采取日常调度、跟踪监管、实地核验、年底汇总等方式开展职能运行监管工作。职责履行方面,由部门根据确定的重点任务目标完成时限,及时向编办提报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不搞年底集中检查。担当尽责方面,建立健全工作台账,重点记录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两办督查交办、政务热线转办以及部门反馈的推诿扯皮、干预机构编制调整等问题,及时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并纳入年底总体评价。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为推动职能运行监管工作走实走深,经多次向编委领导请示汇报、与考核办沟通对接,将其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由编办具体负责,分值为20分,占考核总分的20%。20%的考核权充分体现出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对于加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推动机构职能人员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推动职能运行监管与依法履职、审计、巡察等专项检查有效衔接,提升职能运行监管全面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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