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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四个规范”提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水平
发布时间:2022-05-07 11: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委编办 字号:[ ]

威海市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与事业单位改革有机衔接,以“四个规范”为抓手,重构事业单位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方式,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水平。

一是规范组织保障。及时调整由组织、宣传、机关工委、编办、财政、人社、审计、统计等8个部门组成的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立足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能,结合机构变动情况,对教育、卫生、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民政、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35个系统以及党政群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梳理,除已纳入督查考核范围的事业单位外的市直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实现对公益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范围的全覆盖。

二是规范考核内容。按照“党委政府对公益事业的要求是什么就考什么,事业单位的服务宗旨是什么就考什么”的原则,构建了由纪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制定的5大基本项目17项具体指标组成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市事考委成员单位全面参与考核指标制定工作,考核指标全面反映了各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监管职责,实现了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全覆盖,促进考核内容更加全面,考核分工更加明确,指标设定更加科学,形成绩效考核工作合力。

三是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原则,考核结果现场反馈,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对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考核组说明扣分理由,提出改进工作建议,达到以考促改的目的。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实施公众满意度调查,同时组织监管联席会议组成单位,进行量化打分测评,会同市纪委、综治、环保等部门,对事业单位“一票否决”等情况进行定性测评。市事考办根据联席监管评议情况提出初步考核等次,经市事考委成员单位审核会签后,确定考核结果并在威海市机构编制网进行公示。

四是规范结果运用。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结果导向作用,实行考核结果“六挂钩”政策,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做实做细。加大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将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物质奖励、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管理、文明单位创建等6项工作相挂钩,以市事考委名义,参照市委、市政府对市直部门考核,对优秀单位颁发奖牌,将考核结果直接与个人年终绩效考核挂钩,打破部门间的“平均主义”,形成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的合力,激发事业单位争先创优、履职尽责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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