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委编办“四措并举”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
||||
|
||||
为巩固和提升机构改革成果,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山东省威海市委编办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基础搭建、体制理顺和机制保障,促进机构重组、职能调整由“物理变化”到发生“化学反应”。 一、编清单、明职责,职能运行协同高效。 一是聚焦威海特色,编制首批职责边界清单。为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容易产生职责分歧的行政审批服务、综合执法、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领域,编制首批职责边界清单,涵盖58个部门、134项职责分工,在确保清单上下贯通、有序衔接的基础上,重点结合威海实际,增加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行政审批监管协调配合、海洋监管执法协作等事项,理清部门主办、协办关系,打通协作配合堵点。同时,出台职责边界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明确清单调整工作程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推动部门履职尽责、密切协作。 二是适应简政放权新形势,编制审批监管职责边界清单。为深化简政放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贯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有关要求,威海编办着眼于整体政府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监管衔接机制,围绕现场勘验、技术审查与专家评审等内容,编制市级审批监管职责边界清单,明确22个部门划转的175项行政许可事项、34项关联事项有关职责分工,编制印发市级审批监管职责边界清单,加强审批和监管衔接,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 三是注重提升清单实用性,编制职责边界一本通。为进一步提升职责边界清单的实用性,将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县镇“属地管理”清单进行整理分类,在全省首先创新编印《威海市职责边界一本通(2021年版)》,逐个行业领域建立索引目录,重点梳理明确安全生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海洋发展等20个行业领域292条职责分工,汇编成册,实现了随用随查、一目了然、方便实用,为党委政府督查、政务服务热线等重点工作提供保障,受到市领导和各部门的一致好评。 二、高标准、促运转,优化规范工作机制。 一是服务中心工作布局。为进一步议事协调机构优化整体布局,加大对全市重点工作的保障力度,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开展市级工作专班清理、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等4次集中清理规范工作,对36个工作专班、35个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137个市级议事协调机构逐一进行梳理,摸清机构底数,掌握工作进展,及时提出规范意见。去年以来,先后对21个议事协调机构及工作专班提出同意设立意见,对11个提出不同意设立意见,对21个提出优化调整意见,对39个提出撤销意见,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统筹安排,激发体制机制活力。 二是强化工作运行保障。聚焦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运转,督促指导各议事协调机构按照有关部署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及工作规程,完善运行机制,明确部门间支持配合方式,研究确定有关工作由牵头部门启动、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具体方式及程序步骤,编制印发工作规则、细则,规范文件制发和会议频次、参会人员范围等日常工作。同时,加强跟踪督导,不定期抽查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并将议事协调机构运转情况纳入市直部门职责履行等情况“回头看”范围,重点了解牵头部门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情况,强化履职导向,进一步发挥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突破部门局限、以任务为导向的体制优势,实现统筹整合联动、跨界打通融合、扁平一体高效。 三、抓生产、保重点,科学合理分配资源。 一是优化产业发展机构职能。针对招商引资体制不顺、力量薄弱、机构职能弱化等问题,梳理产业发展相关部门,对产业资源相对较多的部门,采取“撤一建一”的方式,单独设置产业发展科,统一负责行业领域产业发展、“双招双引”等工作;对产业资源相对较少的部门,明确相关科室加挂产业发展科牌子,重点利用部门资源,为精准招商提供支持保障服务;对资源、渠道较多的事业单位,结合制定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统筹设置产业发展科。在严控总量的前提下,加大编制资源内部挖潜、统筹力度,腾出编制资源保障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专业队伍建设,实行专编专用,主要用于建设专业招商队伍,实现了招商引资的专业化、组织化、高效化运行,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二是优化安全生产机构职能。加强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充实调整市政府安委会及18个专委会组成人员。同时,优化安委会办公室运行机制,将市应急局内设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分设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和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并配强配齐工作力量,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作用。统一明确25个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主要职责任务,在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部门,通过单独设置或加挂牌子的方式明确安全生产科室,负责统筹协调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深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意识。通过内部调剂挖潜,为市应急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增加部分编制,专门用于保障政府安委办工作开展。 四、出实招、强监管,巩固提升改革成果。 一是精准化考核,考准考实部门履职表现。将职能运行监管情况纳入部门履职绩效考核,加强对部门履职表现的日常监管,将日常监管和年底考核结合,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公正,避免市级机关履职情况考核出现“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立足减负增效,秉持“只考一次”原则,将日常监管能掌握、信息化手段能评价的指标纳入考核内容,有效减轻部门负担。比如,对日常监管中可以掌握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两办督查交办、政务热线转办情况,以及部门反馈的推诿扯皮、干预机构编制调整等问题,经核实后,直接计入年终考核成绩。坚持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建立“市县评作为”评估模式,由区市、开发区的党政领导和对口部门,采取“背对背”方式对市级部门职能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评价,用基层实践检验部门履职成效,推动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功夫下在平时,眼睛向下、换位思考、服务基层。 二是科学化应用,发挥职能运行监管最大效能。用好市级机关履职情况考核“指挥棒”,将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市级机关绩效绩效考核“履职情况”指标的成绩,旗帜鲜明激励履责担当,激发部门干事创业活力。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分析研究,作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为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供机构编制支持。比如,在对部门的职能运行监管过程中发现,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机构职能弱化、专业队伍紧缺等问题,威海编办进一步优化调整了有关部门的内设机构,统筹配置编制资源,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提升了机构编制使用效能。同时,推动职能运行监管与审计、巡察等专项检查紧密结合,增强监管的全面性和权威性,倒逼部门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