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乳山市委编办“3+”模式提升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质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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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部门履职尽责,提升行政效能,威海乳山市委编办在优化监管方式、细化评价指标、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蓄力出击,督促部门知责明责、担责尽责,不断提升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质效。 一、优化方式,“综合+专项”全面监管。打好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组合拳”,以《乳山市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双向评价”暂行办法》为依据开展综合监管,建立“镇街评作为”“部门评基层”双向评价机制,制定8项评价指标,采用“定性+定量”评价方式,全覆盖式评价各类机关重点工作及日常工作情况;专项监管则以实际工作情况为依据,从机构编制、职能运行、事业单位监管等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对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管理,全面了解被评估部门重点、日常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拓展职能运行监管广度、深度。 二、细化指标,“线上+线下”多维评价。科学制定三类评价指标,充分运用线上平台数据和线下已有结果,借势借力多维评价。一是直接评价类指标,通过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等平台,线上直接获取数据进行评价;二是核实印证类指标,对出入编业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采取线上填报和调取数据、线下核实印证报送材料等方式进行评价;三是实地评估类指标,结合常态化走访联系,季度重点工作测评会、民生诉求研判会等多种形式,深入部门和基层一线摸排情况,提高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效率。 三、强化奖惩,“正向+负向”双核督导。将部门(单位)履职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大盘子”,占据一定权重。首次引入“正向激励”机制,对优化职能配置、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主动服务保障基层治理等工作予以适当加分,对职能运行情况较好、创新提升履职效能的部门可适当倾斜编制资源,充分调动部门干事创业积极性。制定涵盖4类12项内容的“履职情况负面清单”,根据问题性质逐一明确扣分标准,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销号管理,切实发挥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督促部门规范运行、提升履职能力的“指挥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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