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乳山市建立“联合监管+”模式 推动监管执法走深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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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乳山市通过明晰行业管理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定位,分类厘清“9+X”领域462项职责边界,健全8项协作配合机制,填补了日常监管出现的“空白”和“盲区”,并通过建立3种“联合监管+”模式,深化监管执法协作配合,助推监管执法效率提升。 联合监管+服务,助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以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增强信息共享、创新联合监管方式,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提升执法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人才共培。建立“全面培训+专项培养”计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司法局牵头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项培训2次,培训400余人次,对新行政处罚法等基本法进行培训解读,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各行业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业务领域专题培训班30余期,培训600余人次,进一步补足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知识,提升理论水平。二是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部门形成或收到信息5个工作日内,通过业务系统、函件等方式及时抄送。目前,执法部门已与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行业管理部门共享相关行政决定、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信息65条、共享行政处罚案件信息356条、与行政审批部门共享营业执照审批数据信息432条,确保行业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执法动态。三是派驻共办。对专业性强、案件发生频次高的重点领域采取派驻方式联合办公。以农业执法为例,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2名执法人员派驻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检查和综合执法,已完成种植业领域35次、农机领域6次、畜牧领域15次,案件办结比例提高15%。 联合监管+创新,助力新业态执法难题破解。创新监管执法方式,促推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经营、 诚信经营。以网约车整治为例,创新采用“执法+保险抄告”和“非接触式”执法办理模式,推动新业态执法走深走实。一方面,推行“非接触式执法”。交通运输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行为,协调交警部门获取车辆行驶轨迹、机动车信息、车主信息,通过“飞鸽传书”短信提醒,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下发《违法行为通知书》,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情况,确定处罚决定,对违反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无异议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另一方面,推行“保险抄告制度”。对已经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当事人未按期主动缴纳罚款的非法网约车案件,依照《“非法营运”涉案车辆保险抄告制度》的规定,将涉案车辆信息及非法营运信息抄告给银保监管部门,由银保监管部门向车辆保险公司下发《非法营运车辆抄告函》,由保险公司将涉案车辆列为保险违约客户,实施民事惩戒。目前,已采用“非接触式执法”模式办理“非法营运”案件11起,向保险监管部门抄告6起,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罚8起,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罚率由之前的10%提高到73%。 联合监管+考评,助力监管执法协同高效履职。建立四同步工作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编办、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同步发力、联合惩戒、促推监管执法协同履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将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列入《2023年乳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市纪委监委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中单列监管执法方面模块,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纪检监察;市委编办将监管执法履职情况纳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考核,作为市级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重要指标;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将快速响应列入诉求办理环节,形成对监管执法工作的刚性约束。通过高效联动执法检查的方式,有效解决精致城市、乡村振兴等领域诉求500余件,按期化解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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