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委编办聚焦“事前、事中、事后”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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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委编办聚焦“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推动机关事业单位高效规范履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强化“宣传教育”抓牢事前预防。一是推动预防教育常态化。聚焦机构编制系统干部群体,通过“编办讲堂”活动,传达学习《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并组织专人结合省委编委《贯彻落实中央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工作分工方案》和工作实际,逐条解析解读、研究贯彻措施,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标准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二是建立机构编制事项函告机制。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群体,坚持凡变动必函告的原则,将所有市直部门列为函告对象,及时掌握新任领导干部职务调整信息,做到部门单位“一把手”一到位,机构编制事项告知函即送达。使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了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单位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以及目前存在问题等具体情况,加大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了解、关注和支持力度。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聚焦机构编制从业干部群体,编印《机构编制工作基本知识问答》300余本,发放全市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干部进行学习,有效提升各级各部门单位“编制就是法制”意识。聚焦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群体,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党校等部门,将《条例》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普及机构编制管理相关知识,提升干部机构编制“红线”意识。 二、强化“信息化建设”抓实事中监测。一是组建全而优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用信息平台”。我市聚焦机构编制人员监管群体,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谋划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及时沟通核实印证各部门人员变动情况,实现组织、编制、人社、财政部门业务“一条龙”办理,破解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数据不共享、资源碎片化、监督不到位等难题。二是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及时动态调整调动、退休等人员调整信息,有人员变动的单位做好数据采取定期自查与实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动态监测部门人员流动、干部配备、编制使用等情况,确保实名制系统数据及时、有效、准确更新。同时,完善部门联动管理办法,建立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切实发挥机构编制监督合力。三是建立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对系统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加强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设立机构等问题动态监测和跟踪预警。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实地确认、跟踪、督查,实现问题线索主动预警、“线上监管”与“线下督查”良性互动,从源头防范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把基础数据作为研究事项、论证政策的基础和保障,依托全市各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台账和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到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人员信息“一动一更新”,分析各部门单位人员编制情况,以此作为预警研判的重要依据,为合理配置各类编制资源,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效率提供保障。 三、强化“调研督查”抓严事后监管。一是落实机构编制决策事项执行报备制度。按照《威海市机构编制决策事项执行报备工作办法》,将市委编委、编办批复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100%纳入报备范围,形成内部协作、外部协同、权威高效的工作格局,推动机构编制事项决策与组织实施环环相扣,实现一决策即落实、即跟踪、即见效。二是织密织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网络。结合日常监督、重点事项跟踪问效等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梳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销号管理。对擅自设立机构等违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整顿,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协同监管,加强组织、纪检、人社、财政、审计、巡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信息共享,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巡察选人用人范围和审计事项,“握指成拳”,形成合力,推动机构编制各项任务落实见效。三是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结果分析运用机制。市委编办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意见建议,吸取相关经验,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同时,通过通报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申请、调整或核减机构编制事项等情形,推动问题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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