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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探索“四化”绩效考核模式 激发事业单位干事创业活力
发布时间:2024-03-18 14: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委编办 字号:[ ]

威海市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立足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多样、主要职责各异、服务对象不同等客观实际,积极探索科学精准考核办法,坚持系统谋划、分类考核、常态推进、多维评价,形成“一体化、差异化、常态化、多元化”绩效考核模式,有效激发事业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健全优化机制,实现“一体化”考核。强化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以考评指标的系统化增强工作指导的系统性,形成与机关考核有效衔接的“一盘棋”推进格局。一是建立市委统抓的“提级考核”机制。加强党对考核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事业单位考核纳入市级考核“大盘子”,撤销作为部门间议事协调机构的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由市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设计、统筹推进、督促落实,切实提高事业单位考核的权威性。二是建立与机关考核衔接的联动机制。在考核指导思想、考核指标设置等方面,与机关考核保持上下一致、一体衔接,不断提升事业单位考核工作质量。在确定考核等次方面,坚持事业单位考核等次比例与主管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挂钩,根据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差异化确定所属事业单位考核的等次及比例,强化机关与事业单位考核的系统性,推动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三是建立正反双向激励机制。以实绩定奖惩,对考核等次优秀的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在评先选优、机构编制管理、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中予以政策倾斜。对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事业单位,要求制定问题整改台账,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下一年度的考核内容。

二、科学设置指标,实施“差异化”考核。坚持考核指标与单位职责相匹配、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建立“1+1+X”考核指标体系,实施差异化考核。第一个“1”指共性指标。重点考核事业单位在政治思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由宣传部、组织部、机关工委等9个考核责任单位对应自身职责,分别制定考核标准,细化为76项具体内容,为强化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基础管理定好“方向标”。第二个“1”指综合评价指标。主要组织服务对象、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等5类评价主体,对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效进行全方位、多指标综合评价。“X”指个性化指标。主要考核事业单位在履职主要职责、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主管部门重点任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指标的制定突出公益属性,最大限度将事业单位提供的公益服务进行指标量化,在“考什么”上实现“一家一张考卷”,确保考核工作抓有方向、做有标尺。

三、落细目标任务,开展“常态化”考核。完善考核机制,推动考核评价经常化,真正把考核功夫下在平时,把目标任务抓在平时。一是明确考核重点及分值。将事业单位履行主要职责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主要内容,差异化设置考核标准,分值设置为20分,平时考核情况直接计入年终考核成绩。二是压实考核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考核主体作用,由其负责制定所属事业单位的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过程及可量化的赋分方式,按照时间节点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评价。三是发挥联合监管效能。由考核责任单位分别牵头,采取系统监测、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对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确保考核结果更具权威性、准确性。 

四、注重服务质量,实行“多元化”考核。按照“务实管用、精简高效”原则,收集3类评价主体对事业单位服务社会的满意度,并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一是广泛征集服务对象意见。由事业单位提供本年度服务对象名单,主管部门通过电话访问、发送短信、问卷调查等形式,征集所属事业单位在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为保证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市委编办采取“二次评价”方式,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调查样本进行二次电话访问。二是重点听取主管部门、单位职工意见。组织主管部门班子成员、有关科室以及事业单位职工等,通过民主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评价事业单位在职责履行、工作效能、作风建设、文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实绩。三是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为更加全面客观反映事业单位工作实绩,向事业单位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从现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选取部分熟悉了解事业单位工作情况的代表委员发放测评票,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不了解”5个等次,分别对被考核单位的全局观念、公益服务、工作绩效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引导事业单位更加注重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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